Saturday, September 07, 2013

名字裡頭的政治問題

這是2006年我剛到倫敦政經學院念書時寫的一篇文章,原載於雅虎部落格。因雅虎馬上就要關閉部落格的服務,敝帚自珍,覺得有些文章的觀點還是有分享的價值,因此轉到此處發表。

 昨天參加LSE的台灣同學聚會,有個外國同學來插花.他不停的告訴每一個人,"stop using your English name, you should love your true name, don't submit to British colonialism."吃驚之餘,我對這個問題思考了一番.

    這位朋友提到一點讓我覺得有趣.他說,英國人絕對不會去取一個中國名字,不是嗎?你們不用覺得英國比較優越,因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.乍聽之下一般人很容易會被這樣的講法煽動,但姑且不論取外國名字的人的用意何在,是否用一桿子打翻一艘船的說法,評論所有用外國名字的人,我覺得的確不是太妥當.

    事實上,有很多外國學者/外交官是有中文名字的.而且不是翻譯來的中文名字哦,比如史景遷(Jonathan Spence), 李潔明(James Lily),李侃如(Kenneth Liberthal),還有歷史上唸過的耶穌會修士利瑪竇,南懷仁等.而我多年前帶過外國人來台灣學中文的青年參訪團,有不少人請我們給他們取中文名字當初利瑪竇他們進入中國的時候,取中文名字主要是為了能消除與當地人之間的文化障礙,以期傳教順利,用意也是和善的.

    每個人難免有盲點,也許這些事情是這位朋友所不知道的.但在名字背後,的確有不少耐人尋味的東西.

    為自己取英文名字是否是種屈服於英國殖民思想的做法?的確在日據時代,日本統治者曾經推動和化政策,要求台灣人改日文名字.一些我們所知道的名人,為了歸化日本公民,也改了日本名字.但也有很多人,比如王貞治,仍保有中文姓名,卻也深受日本人的尊重.我的華人朋友的"西洋名字",Ricci,是義大利名字.Isabella,是西班牙名字.也有男孩子英文名字叫做Echo.每一個名字都是特別的,也應該有其意義在.如果改名字是為了崇洋媚外,那的確這位朋友的論點有它的道理,但如果是為了方便不曾講中文的人能很快記住你,也沒什麼錯.

  台灣的原住民的例子倒是值得一提.過去10年來,不少原住民把名字改回自己語言裡的名字.以前在日據時代也好,在國民黨統治時代也好,他們受到歧視的情況嚴重,連名字都要取和名或漢名但事實上,因為文化社會的慣例不同,改回原名時倒也有不少困擾.
    公共電視有以下的有趣報導,提供大家參考(http://www.pts.org.tw/~web02/name/p7-5.htm):

    "第一次與蘭嶼達悟人作家夏曼.藍波安見面的人,不免彼此介紹,認識對方所在的位置,尋找禮貌稱呼的方式。許多人赫然發現,夏曼.藍波安沒有我們習以為常的「姓氏」。再平常不過的「請問貴姓」,竟然隱含文化的偏見。

    按照外人的理解,夏曼.藍波安的尊稱是「夏曼先生」或「藍波安先生」。不過,了解達悟文化的人會告訴你,夏曼是「已經當爸爸」的人的稱呼,藍波安則是他的「第一個小孩的名字」。

   
也就是說,夏曼.藍波安其實是「藍波安之父」的意思。結了婚、沒有小孩之前,夏曼.藍波安則是施努來。將來藍波安生子,夏曼將改稱為夏本(意味「某人的祖父」)。這種特殊的達悟人命名規則,人類學的術語稱為「親從子名」。

    不管是「前名」或是「後名」,「夏曼」或「藍波安」都不是姓氏。達悟人面對需要填寫「姓名」的表格時,實在是無法符合易文化的內在邏輯。事實上,正因為「名可名非常名」,使戶政事務所苦惱於達悟人理直氣壯的「階段性」更名要求。

    同樣屬於平權社會的泰雅人,命名規則採取的是「親子聯名」。通常是以父親與子女的名字相連接。作家瓦歷斯.諾幹的名字,瓦歷斯是自己的名字,諾幹則是爸爸的名字。瓦歷斯.諾幹生子,命名為威暑.瓦歷斯和威海.瓦歷斯。諾幹、瓦歷斯、威暑(威海)一脈相承,卻沒有「姓氏」。如同蘭嶼的達悟人,聰明的瓦歷斯.諾幹自然也無法化解需要填寫「姓名」表格的困惑。

    前述命名原則所隱涵的個體性顯而易見,階層化社會的名字則突顯集體性的意涵。阿里山鄒族的名字,不論男女都只有約十個左右,循環使用;聚落內的同名者眾,便以家族的名稱作判斷。

   
因此,巴蘇亞.博伊哲努(目前的原住民委員會副主委浦忠成)與巴蘇亞.偝翁希是不同的。事實上,鄒人的家族名標誌其在部落體系的位置,也區隔出不可違逆的婚配的範疇。

    博伊哲努有風中之子的意思,是雅塔鄔雍喀那家族在暴風雨之後拾獲的養子,地位低於它的收養者雅塔鄔雍喀那家族。至於俾翁希則是部落領袖家族的職位稱呼,而非姓氏;任何擔任部落首長的家族成員,都被冠以俾翁希的稱呼,原有的家族之名暫時隱藏不用,待不再擔任領袖職務時再恢復原來的家族名。

    排灣族將家屋給予獨特的名稱,不論貴族或平民都有各自的家名。家名是一種徽記,是所有居住在家屋之內者對他者的識別符號。比方說作家利格拉樂.阿女烏的名字,利格拉樂是家名,不是姓氏。兩個分別住在不同家屋的兄弟,自然擁有不同的家名。

    有時候,名字的光芒會被其他的稱呼所掩蓋,阿美人年齡階級級名的重要性,凌駕子女連母名的名制。而賽夏人大型的家族合葬,墓誌書寫高達二十餘世(超過六百五十年)、清清楚楚的世系綿延,令人嘖嘖稱奇。"

  這個外國同學的爭論讓我想起多年前被很多人傳來傳去的一封e-mail.上面說,我們不要再叫自己是Taiwanese,因為英文裡的ese字尾是在貶低亞洲人,相對都是比較落後,比如,Chinese, Vietnamese, Japanese, etc.而西方民族字尾都是-an, 或是French, German.我因而不遺餘力回信請傳給我這種垃圾的人別再傳了,因為根本不是事實.第一,如何解釋Portugese? 第二,這些語尾其實是跟音節以及最後的那個子音或母音有關.三音節的,多半以"n"結尾:Korea-Korean/America-American/Mexica-Mexican/Italy-Italian;兩音節的,則以字尾的子音加ese,比如:Japan-japanese/China-Chinese/Taiwan-Taiwanese.但還有很多變異呢,比如:Thailand-Thai.因此,這完全與種族歧視無關,應該與語言特性比較有關.


 為什麼要去用這些名稱來強加套用在強調民族優越/低劣的問題上?難道全世界的人們不能相安無事,和平共存嗎?在一個多元的,全球化的世界裡,難道我們不能捨棄歷史的傷痕,自己的偏見,好去更認識彼此,從彼此學到更多文化的精髓嗎?但願我們可以把更多的智慧和精力,花在更加有意義的事情上.

延伸閱讀:What's in a name? Part 1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What's in a name? Part 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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